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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洁净车间净化空调系统的探讨

2019-12-03 浏览次数:436

一、除净化区域与非净化区域的空调系统应分开设置外,首先应确认须独立设置的净化空调系统。
1、空气净化(洁净)简言之即主要通过阻隔式过滤手段+气流组织+压力梯度,实现净化空气的目的。空调主要是指温、湿度调节。简言之,净化空调=净化+空调。
2、下列药品的生产,其净化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
β-内酰胺结构类药物;青霉素等强致敏性药物;放射性药物;强度微生物制品;其它特别需要防范的有菌有毒操作区;产尘量大的工序。
二、确认不能用循环风的系统,采用全排风。
下列场合不能用循环风:
1、产生易爆易燃气体或粉尘的场合。
2、产生有剧毒、有严重危害物质的场合。
3、有可能通过系统混药并有严重后果的场合。
4、有可能通过系统交叉污染的场合。
三、确认必须采用负压的系统。
下列场合必须用负压系统:
1、青霉素等高致敏性药品的精制、干燥特别是分装车间。
2、强毒、致病微生物制品车间。
3、产尘量大对相邻环境洁净度构成威胁的操作室(相对负压)。
4、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绝对负压)。
5、相对负压的场所最后对室外还应有微正压,以防止收到污染。
四、除整个青霉素厂房是单独系统外,青霉素分装车间也必须是独立系统。
作为致敏物质发生源的分装车间,在其主要发尘点上必须有排风,排风口和车间回风口应按规定安装过滤器。
五、划分的系统规模宜适中。
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应参照以下原则,从每一个系统不宜过大、风管内风速不宜过大、风管截面积不宜过大考虑,风量以不大于30000m3/h为宜。同时,系统的划分应有利于节能和管理。
1、按不同的品种划分:因为“无菌药品”、“生物制品”等不同品种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对交叉污染的防范不一样。
2、按不同的剂型划分:因为剂型对净化空调的参数、方式的要求不一样。
3、需要时按不同的洁净度级别划分:因为不同级别的参数、风量等不同。
4、按楼层或平面分区划分:这样便于布置管道和机房。
5、按运行班次划分。
6、冷热负荷相差很大的房间不宜划分在同一系统。
7、药品的非无菌操作和无菌操作工序所在房间应分别设置不同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