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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有何规定?

2021-03-29 浏览次数:258   

1、洁净手术部必须分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必须设缓冲室或传递窗。
2、洁净区内宜按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要求分区,不同区之间宜设置分区隔断门。
3、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通道形式应符合便于疏散、功能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根据医院具体平面,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及环状布置等形式中选取洁净手术部的适宜布局。在单通道、双通道和多通道等形式中按以下原则选取合适的通道形式:
1)单通道布置应具备污物可就地消毒和包装的条件。
2)多通道布置应具备对人和物均可分流的条件。
3)洁、污双通道布置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4)中间通道宜为洁净走廊,外廊宜为清洁走廊。
4、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处于手术部内干扰最小的区域。
5、洁净手术部的平面布置应对人员及物品(敷料、器械等)分别采取有效的净化流程。净化程序应连续布置,不应被非洁净区中断。
6、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当只能设在洁净区时,出口处必须设缓冲室。
7、在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在换车处应设缓冲室。
8、负压洁净手术室和产生严重污染的房间与其相邻区域之间必须设缓冲室。
9、缓冲室应有洁净度级别,并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但不应高过1000级。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
10、24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立1间刷手间,刷手间不应设门。刷手间也可设于洁净走廊内。
11、应有专用的污物集中地点。
12、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须穿越时,应用止水带封闭。地面应做防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