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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手术室工程怎样验收?

2024-05-07 浏览次数:22

1、施工方自检
施工方或项目承包商申请交工验收施工方已经通过自检、项目部自检、公司级预验三个层次进行竣工验收预验收,为正式验收做准备。施工方或项目承包商完成了上述工作和准备好竣工资料后,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工程师现场初验
施工单位通过竣工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后,决定正式提请验收, 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验收申请报告,如认为可以验收,则由监理工程师组成验收小组,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令其修改甚至返工。
3、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是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组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 
工作程序如下:
(1)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目测检查,逐一核对工程资料所列内容是否齐备和完整。
(2)举行各方参加的现场验收会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建设中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建设标准的情况。
(3)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各方签字盖章,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工程移交给建设单位。
4、单项工程验收
单项工程验收又称交工验收,即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或业主方可投入。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的工程发包单位组织的交工验收,主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承包合同,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医用气体、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工程检验等进行专项验收,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或检验:
(1)检查、 核实竣工项目准备移交给业主所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2)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检查已完成工程是否有漏项。
(3)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关键部位的施工记录等,考察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4)检查空调系统、电气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医用气体工程及用于医疗洁净工程的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改正。
(5)在交工验收中发现需要返工、修补的工程,明确规定完成期限。
(6)其他设计的有关问题。
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或业主和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共同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然后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将有关技术资料和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及交工验收报告一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该部分工程即可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在全部工程验收时,原则上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对于医用洁净工程的全部验收,应先进行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验收,待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再由建设单位或业主方组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3个阶段。正式验收时在自验收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后,即可开始正式竣工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或业主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组织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3)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移交。在建设单位或业主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格条款规定要求后,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4)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建筑工程按设计要求和工程施工的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进行质量评定验收。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在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后,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5)整理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医用洁净工程作为一个独立分卷;在竣工验收时,交予使用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6)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逐项办理工程移交和其他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应签认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提出,送建设单位审查无误后,双方共同办理结算签认手续。工程结算手续办理完毕,除施工单位承担保修工作以外,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责任予以解除。
(7)办理工程决算。整个项目完工验收并且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
(8)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是表示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的重要文件,是全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和建设项目正式启用的依据,也是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对建设项目消除法律责任的证件。竣工验收鉴定书一般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验收委员会成员、工程总说明、工程的设计文件、竣工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合、全部工程质量鉴定、总预算造价和实际造价、验收组对工程动用的意见和要求等主要内容。至此,项目的建设过程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