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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洁净装备配套工程的照明设计

2022-10-09 浏览次数:141

1、防止误入的红色信号灯
X线诊断室、加速器治疗室、核医学扫描室、γ照相机室和手术室等用房,应设防止误入的红色信号灯,红色信号灯电源应与机组连通,并实现电气联锁。 
技术要点:

(1)防止室外人员误入,影响医疗工作。
(2)
避免人员误入后遭受医用射线的辐射。
2、洁净区域的照度均与度
所有洁净区域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技术要点:
(1)
不能有过暗的区域。如果有过暗的点,就会有过亮的点,有时设计的平均照度达标,但均匀度会不达标。手术室内照度应满足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本规范》表4.0.1最低照度要求。
(2)
平均照度要求:办公室为300LX,护士站为300LX,手术间为750LX,走廊为50LX,走廊的火灾应急照明灯不少于0.5LX。
(3)
手术部光源显色指数Ra≥90,色温在2500K~5000K之间。
3、照明灯具
手术台两头的照明灯具至少各有3支,灯具应有应急照明电源。
技术要点:
(1)
应急照明灯具要自备电池。
(2)
由于手术台的头部有时候可能会转换,所以手术台两头的照明灯都要有应急电源。
4、手术室安全照明照度
手术室、抢救室安全照明照度应为正常照明照度值,其他2类医疗场所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 。有治疗功能的房间至少有1个灯具应由应急电源供电。
技术要点:
(1)
维护基本照度,保证医生和病患的安全需要。
(2)
应急时间不少于30min。
5、绿色照明要求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且应满足绿色照明要求。整体电气方案应体现绿色节能理念,控制系统应能够根据各区域的不同工况实现分区控制,节约能耗。应按照GB/T 51153-2015《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控制项、评分项设计实施。 
(1)依据GB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疗用房应采用高显色照明光源,显色指数应大于或等于80,手术室光源显色指数应≥90,宜采用带电子镇流器的三基色荧光灯。
(2)
如果采用新型LED光源应用于手术部等洁净区域,光源应满足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对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选用LED 灯应符合下列技术条件要求:
(1)
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手术室显色性不应低于90。不仅仅LED光源,其他光源也应满足该要求。
(2)
同类光源的色容差不应超过5 SDCM。不仅仅LED 光源,其他光源也应满足该要求。
(3)
特殊显色指数R9>0 ( 饱和红色) 。
(4)
色温不宜高于4000 K。
(5)
寿命期内的色偏差不应超过0.007 ( 也称为“色维持”) 。
(6)
不同方向的色偏差不应超过0.004。
(7)
严禁在照明区域产生眩光和反射眩光。由于LED灯表面亮度高,限制眩光更显重要,为此,LED 灯具宜有漫射罩;否则,应有不小于30°的遮光角。
(8)灯的谐波应符合国标GB 17625.1-2012的规定。气体放电灯和LED 灯的谐波往往是3 次谐波最大,其危害也最甚。该标准规定: 灯功率大于25W者,3 次谐波不得超过30λ% ( λ 为功率因数) ; 小于等于25 W 者,3 次谐波不得大于86%,或 不大于3.4 mA/W。室内用LED 灯多数小于等于25 W,必须采取措施和对策,降低3次谐波,减小其危害。
(9)
灯具的功率因数λ不宜小于0.9。对于功率小于等于25 W 的灯而言,由于其谐波电流大而导致λ降低,所以其电子整流器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功率因数PF=COSΦ/(1+THDI2)1/2
假设负载功率因数为0.96,若谐波电流总畸变率为:THDI=50%,则PF=0.96/(1+0.52)1/2=0.86
(10)LED灯在发光时不应有频闪现象。
技术要点:

1)严禁使用0类灯具。
2)照明应优先选用节能洁净灯具,应为嵌入式密封灯带,灯具应有防眩光灯罩。
3)照明、插座应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照明回路应为单相三线制,所有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断路器保护。
4)出口示灯、疏散指示灯、走道指示灯均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供电。
5)各区域的电力供应应能够实现独立控制,独立切断。
6)净化空调机组的运行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节,避免能耗浪费。净化机组的调速变频器应设置防谐波污染的专用变频器滤波器,并经过整体谐波电流总含量测试。